違約交割

通常T(成交日)+2早上9:00開始營業員就會催款(但像我的就會前一天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),通知投資人趕快補足交割款

若到T(成交日)+2早上10:00仍未入帳,券商就必須呈報違約交割的狀況。


違約交割之後的影響:

1.違約後帳戶會被凍結

2.券商可以拒絕投資人申請開戶

3.發生違約交割後,券商可以直接把投資人違約的股票     賣出,來償還違約債務和費用,若賣出金額不夠的           部分會繼續追討剩餘金額。

4.我國法規規定,投資人違約交割,券商可以收取罰         款,上限為總成交金額之 7% 的違約金。

5.違約交割情節重大、影響市場秩序的話,必須面臨         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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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N 力就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